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2007年版)(交公路发[2007]358号 2007-10-01实施)

1 总则

2 设计阶段

3 初步设计

3.1 目的与要求

3.1.1 初步设计阶段的目的是基本确定设计方案。必须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设合同的要求,拟定修建原则,选定设计方案、拟定施工方案,计算工程数量及主要材料数量,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文字说明及图表资料。经审查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则为订购主要材料、机具、设备,安排重大科研试验项目,联系征用土地、拆迁,进行施工准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等的依据。

采用三阶段设计时,经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编制技术设计文件的依据。

3.1.2 初步设计在选定方案时,应对路线的走向、控制点和方案进行现场核查,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及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基本落实路线布设方案。对建设条件复杂地段的路线、路基、路面、特大桥、大桥、特长及长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设施,一般应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同深度、同精度的测设工作和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

3.1.3 初步设计应:

1 选定路线设计方案,基本确定路线位置。

2 基本查明沿线地质、水文、气候、地震、矿产、文物等情况。

3 基本查明沿线筑路材料的质量、储量、供应量及运输条件,并进行原材料、混合料的试验。

4 基本确定路基标准横断面和高填深挖路基、特殊路基的设计方案及沿线路基取土、弃土方案。

5 基本确定排水系统与支挡、防护工程的方案、位置、长度、结构形式和尺寸。

6 基本确定路面设计方案、路面结构类型及主要尺寸。

7 基本确定特大、大、中桥桥位,设计方案、结构类型及主要尺寸。

8 基本确定小桥、涵洞等的位置、结构类型及主要尺寸。

9 基本确定隧道位置、设计方案、结构类型及主要尺寸。

10 基本确定路线交叉的位置、形式、结构类型及主要尺寸。

11 基本确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各项工程的位置、形式、类型及主要尺寸。

12 基本确定改()建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

13 基本确定环境保护措施与景观设计方案。

14 基本确定改路改渠等其他工程的位置、结构形式及主要尺寸。

15 基本确定占用土地、拆迁建筑物及管线等设施的数量。

16 提出需要试验、研究的项目。

17 初步拟定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

18 论证确定分期修建的工程实施方案。

19 计算各项工程数量。

20 计算人工及主要材料、机具、设备的数量。

21 编制设计概算。

5.1.3 施工图设计应:

1 确定路线具体位置。

2 确定路基标准横断面和高填深挖路基、特殊路基横断面,绘制路基超高、加宽设计图;计算土石方数量并进行调配;确定路基取土、弃土的位置,绘制取土坑、弃土场设计图。

3 确定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和支挡、防护工程的结构类型及尺寸,绘制相应布置图和结构设计图。

4 确定高填深挖、陡坡路堤及特殊路基设计的结构形式及尺寸,并绘制设计图。

5 确定各路段的路面结构类型、路面混合料类型,并绘制路面结构图。

6 确定特大、大、中桥的位置、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结构设计图。

7 确定小桥、涵洞、漫水桥及过水路面等的位置、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特殊设计的,应绘制特殊设计详图。

8 确定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形式及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9 确定路线交叉形式、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0 确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各项工程的位置、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1 确定改()建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详图。

12 确定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的位置、类型及数量,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3 确定改路、改渠()等其他工程的位置、结构形式及尺寸,绘制相应的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4 落实沿线筑路材料的质量、储藏量、供应量及运距,绘制筑路材料运输示意图。

15 确定征用土地、拆迁建筑物及电力、电讯等的数量。

16 计算各项工程数量。

17 提出施工组织计划。

18 提出人工数量及主要材料、机具、设备的规格及数量。

19 编制施工图预算。

3.2 组成与内容

3.2.1 初步设计文件由下列十二篇和附件组成。

第一篇 总体设计

第二篇 路线

第三篇 路基、路面

第四篇 桥梁、涵洞

第五篇 隧道

第六篇 路线交叉

第七篇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第八篇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第九篇 其他工程

第十篇 筑路材料

第十一篇 施工方案

第十二篇 设计概算

附 件 基础资料

5.2 组成与内容

5.2.1 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下列十二篇和附件组成。

第一篇 总体设计

第二篇 路线

第三篇 路基、路面

第四篇 桥梁、涵洞

第五篇 隧道

第六篇 路线交叉

第七篇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第八篇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第九篇 其他工程

第十篇 筑路材料

第十一篇 施工组织计划

第十二篇 施工图预算

附 件 基础资料

4 技术设计

4.1 目的与要求

4.1.1 技术设计阶段应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测设合同的要求,对重大、复杂的技术问题通过科学试验、专题研究,加深勘探调查及分析比较,解决初步设计中未解决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计算工程数量,提出修正的施工方案,修正设计概算,批准后则为编制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5施工图设计

5.1 目的与要求

5.1.1 两阶段(或三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测设合同,进一步对所审定的修建原则、设计方案、技术决定加以具体和深化,最终确定各项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适应施工需要的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并编制施工图预算。

5.1.2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测设合同的要求,拟定修建原则,确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施工图预算,满足审批的要求,适应施工的需要。

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是根据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交通部的基础上组建的,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均在此次“大部制”改革中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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