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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专题行人交通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2016年修订版] [众智HTM] [土木HTM]

5.3.1 横断面宜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车带、设施带、绿化带等组成,特殊断面还可包括应急车道、路肩和排水沟等。
9.1.3 行人交通系统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
9.2.1 行人交通设施应包括人行道、步行街以及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等过街设施,设施的设置应根据行人流量和流线确定。
9.2.2 人行过街设施的布设应与公交车站的位置结合。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附近,应设置人行过街设施。
9.2.3 人行道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的规定。
9.2.4 人行横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叉口处应设置人行横道,路段内人行横道应布设在人流集中、通视良好的地点,并应设醒目标志。人行横道间距宜为250m~300m。
2 当人行横道长度大于16m时,应在分隔带或道路中心线附近的人行横道处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安全岛宽度不应小于2.0m,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1.5m。
3 人行横道的宽度应根据过街行人数量及信号控制方案确定,主干路的人行横道宽度不宜小于5m,其他等级道路的人行横道宽度不宜小于3m。宜采用1m为单位增减。
4 对视距受限制的路段和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以及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不应设置人行横道。
9.2.5 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行人过街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其他道路应根据机动车交通量和行人过街需求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2 在商业或车站、码头等区域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的设置宜与两侧建筑物或地下开发相结合。有特殊需要时,可设置专用过街设施。
3 当自行车过街交通量不人时,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可设置推行自行车过街的坡道。
4 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其他设置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的规定。
9.2.6 步行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步行街的规模应适应各重要吸引点的合理步行距离,步行距离不宜超过1000m。
2 步行街的宽度可采用10m~15m,其间可配置小型广场。步行道路和广场的面积,可按每平方米容纳0.8人~1.0人计算。
3 步行街与两侧道路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步行街进出口距公共交通停靠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
4 步行街附近应有相应规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距步行街进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非机动车停车场距步行街进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50m。
5 步行街应满足消防车、救护车、送货车和清扫车等的通行要求。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 5768.3-2009  [众智HTM][土木HTM]

4.9.3 人行横道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60°(或大于120°),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为300cm,并可根据行人交通量以100cm为一级加宽。人行横道线的线宽为40cm或45cm,线间隔一般为60cm,可根据车行道宽度进行调整,但最大不应超过80cm,如图14所示。人行横道线的设置间距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的距离一般应大于150m。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众智HTM] [土木HTM]

1.0.9 非机动车、行人密集路段宜考虑非机动车和行人等的交通需求,可根据交通组成情况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条文说明]1.0.9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以及区域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周边地区、中心城市与卫星城之间以及城市群之间的公路大量涌现。这些公路的功能与一般公路的功能明显不同,除机动车交通量以外,行人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交通量也很大。目前各地在公路建设中,都采取预留或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方式解决这一需求。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工程实践,本条明确,在非机动车、行人密集路段,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4.0.13 非机动车、行人密集公路和城市出入口的公路,可根据需要设置侧分隔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1-2017 [众智HTM] [土木HTM]

4.2.4 禁令标志应设置在需要明确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路段起点附近醒目的位置。其中限制速度标志应综合考虑公路功能、技术等级、路侧开发程度、路线几何特征、运行速度、交通运行、交通事故和环境等因素,在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是否设置以及限速值和限速标志的形式,经主管部门认可后实施设置。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 5768.3-2009  [众智HTM][土木HTM]

4.9.3 人行横道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60°(或大于120°),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为300cm,并可根据行人交通量以100cm为一级加宽。人行横道线的线宽为40cm或45cm,线间隔一般为60cm,可根据车行道宽度进行调整,但最大不应超过80cm,如图14所示。人行横道线的设置间距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的距离一般应大于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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