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是以非住房抵押贷款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它实际上是MBS技术在其他资产上的推广和应运。ABS的种类也日趋繁多,具体可以细分为以下品种:(1)汽车消费贷款、学生贷款证券化;(2)商用、农用、医用房产抵押贷款证券化;(3)信用卡应收款证券化;(4)贸易应收款证券化;(5)设备租赁费证券化;(6)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7)门票收入证券化;(8)俱乐部会费收入证券化;(9)保费收入证券化;(10)中小企业贷款支撑证券化;(11)知识产权证券化等等。[1]
动态资产池
网贷资产证券化,顾名思义,其基础资产是网络贷款,包括消费分期、小额现金贷等,持有这类贷款资产的一项重要风险是借款人提前偿还的风险(prepayment risk),比如你打算放贷一年吃利息,但借款人一个月就偿还,你还不能对他罚息,那么你只能再找其他理财产品,能否很快找到你想要的呢?存在很大不确定性。[2]
发行ABS的券商收钱替你承担提前偿还风险,反正对于他们来说,这个风险不算事。券商按照一定的筛选标准不断收集贷款资产,持续补入因提前偿还而流失的贷款资产,形成一个总金额稳定的动态资产池。
资产池里的资产不是一次性到期,不再补入资产、逐渐收回贷款的时间段被称作摊还期,在此之前被称作循环期。循环期资产池金额稳定,摊还期金额逐渐降低,如果简单套用逾期率的计算公式,在摊还期拿逾期贷款余额除以贷款余额,就有可能得出一个高得离谱、令人有提款冲动的逾期率。
结构化分级
为了满足不同投资人对风险的口味,聪明的华尔街精英们发明了对资产池的"一鱼三吃":
"鱼头"是优先级ABS,若资产发生损失,优先被偿还,最安全,当然收益率也最低;
"鱼身"是次优级ABS,在优先级ABS之后被偿还,其收益率高于优先级ABS;
"鱼尾"是次级ABS,也称为劣后级,最后被偿还,一般由发起人自己持有,起到兜底的作用,不做评级,也不设置预期收益率。
在结构化处理后,若基础债权发生违约,首先由劣后级持有者承担损失,直至劣后级出资额被耗尽。
可见,由优先级与次优级ABS所承担的违约风险低于基础资产本身,结构化处理起到了增信的效果,一般称为内部增信。
这种结构化分级的模式不仅适用于ABS,在基金、衍生品等金融工具上也广泛运用。但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网贷ABS有一定特殊性,即使不进行结构化分级,发生违约时很可能都要首先由发起人承担损失,也就是说,网贷平台都得兜底。这就涉及到下面要提到的“真实售出”的概念。
真实售出
在监管层对P2P网贷平台所发的“十二道禁令”中,监管层提到一个概念——类资产证券化,这是监管层明确禁止P2P平台开展的一项业务。那么,类资产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区别在哪里呢?
严格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要求通过“真实售出”以实现风险隔离,这是资产证券化区别于类资产证券化的关键。
所谓真实售出是指经过证券化后资产本来的拥有者(即发起人)将资产完全售出,不再享受与该资产相关的收益,也不承担其风险。在财务上,这项资产不再出现在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即所谓“出表”。
这一概念并不难理解,但从法律上认定是否为“真实售出”,即使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国家,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我国现行的有关资产证券化的一系列监管法规均未对“真实售出”作出强制要求,也未对“真实售出”的认定制定明确的标准。
[1] 资产证券化普及知识:MBS和ABS http://bond.hexun.com/2005-11-23/101221826.html
[2] 三分钟弄懂消费金融ABS是个什么鬼 http://news.hexun.com/2017-04-04/188720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