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整合长效机制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将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朝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又推进了一大步。2014年至2017年,湖北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额度从287亿元一路猛增到900多亿元,创造了闻名全国的“湖北经验”,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1]

据了解,针对项目管理“九龙治水”、财政专项资金“撒胡椒面”“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顽疾,湖北省从2011年起开始探索财政资金省本级统筹整合,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2014年又将统筹范围扩大到县级财政,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县”,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今年,省级财政又将22个部门79个专项跨部门资金整合为八大类,即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环保节能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和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明确职能归口部门为牵头部门,会同参加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大专项的预算编制。

2018年,湖北省将进一步推进省级层面资金整合。省级在预算编制环节继续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源头整合,对行业内交叉重复的专项清理整合归并。探索建立“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即省有关部门根据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给予地方不同的统筹权限,实施差别化管理。

县级层面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方面,湖北省要求先加强行业内资金整合,后推动行业间资金统筹,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设计方案、资金拨付、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

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

二、推进县级层面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县级层面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按以下顺序推进:

(一)先加强行业内资金整合。县级可参照省级做法,针对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的问题,加大行业内资金的整合,统一分配主体、分配程序、分配办法,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后推动行业间资金统筹。坚持以规划为引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奖补资金为引领的统筹使用资金路径,将规划方案化、项目化、可操作化。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设计方案、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对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积极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省级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资金限制使用范围。在“负面清单”之外,县级政府可自主安排项目、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在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应遵循精准使用原则,不得用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扶贫领域。[2]

参考文献

[1] 湖北全面构建财政资金整合长效机制 统筹使用额度超900亿 http://news.cnr.cn/theory/gc/20180404/t20180404_524187927.shtml

[2]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 http://www.hubei.gov.cn/govfile/ezbf/201804/t20180404_12704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