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意见》提出,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

《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中央农办:宅基地与承包地的"三权分置"有很大不同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25日指出,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会有很大的不同。在改革试点过程当中,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结合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第一,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现在,中央已经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再延长30年加起来就是75年,这个承包期已经是很长了。下一步要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真正给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第二,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项工作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非常基础性的一个工作,现在已经到了收尾阶段。

第三,进一步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在坚持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第四,系统总结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探索宅基地资格权

“资格权”是宅基地改革中中央文件中首次提出,这是借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在总结有关试点县(市)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个改革需要探索的任务。“此前宅基地也是‘两权分离’,集体享有所有权,农户享有使用权。所谓‘三权分置’,就是将宅基地使用权分为资格权和使用权。所谓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从集体经济组织那里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是特定权利主体通过适当的流转渠道获得的一定期限内占用宅基地的权利。”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明告诉经济观察网。

参考文献

[1] 宅基地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http://www.rmzxb.com.cn/c/2018-02-06/1954459.shtml

[2] 中央农办:宅基地与承包地的"三权分置"有很大不同 http://cnews.chinadaily.com.cn/2018-02/05/content_35646529.htm

[3] 宅基地改革最新动向: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探索宅基地资格权 http://www.eeo.com.cn/2018/0205/3221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