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按照“安全耐久、节约资源、环境和谐”的设计理念,充分考虑公路路基的功能要求,强化路基路面协调设计,在提高路基整体强度、刚度、水稳定性、温度稳定性和耐久性,以及路基病害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重点修订,力求使本规范技术先进、指标合理、可操作性强。[1]

规范解读

规范目的

——适应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

——提高公路路基设计技术水平,使公路路基工程设计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

适用范围

——各级公路新建路基设计;

——各级公路改扩建的路基设计;

——等外公路路基设计可参考。

路基设计准备工作

路基设计时

——应做好公路沿线工程地质勘察试验工作;

——查明沿线地质条件;

——获取设计所需要的岩土物理力学参数。

路基设计原理

——路基工程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能抵抗各种自然因素和汽车荷载的作用。

路基设计原则

——根据公路的功能和等级;

——保证稳定性、满足强度和变形要求;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约土地、保护环境;

通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路基高度,利用挖方材料,做好路基路面综合设计。

一般规定

3.1.1  路基设计之前

——收集公路沿线气候、水文、地形地貌、地质、地震、筑路材料等资料;

——做好沿线地质、路基填料勘察试验工作;

——查明地层岩土性质、厚度、空间分布特征及有关物理力学参数。

3.1.2  路基设计时

——避免高路堤与深路堑;

——路基中心填方高度超过20m、中心挖方深度超过30m 时,结合路线方案与桥梁、隧道等构造物或分离式路基作方案比选。

3.1.3  水浸淹路段路基

——路基边缘标高应不低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以及0.5m 的安全高度;

——各级公路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3.1.3 规定。

3.1.4  路基设计

——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选择适当的路基横断面形式和边坡坡度;

——沿河路基不宜侵占河床,根据冲刷情况,设置必要的防护支挡工程;

——妥善处理好路基废方,应避免河床堵塞、河流改道或冲毁沿线构造物、农田、房屋等。

3.1.5  路基填料设计与土石方调配

——满足路基强度和回弹模量的要求;

——对移挖作填、集中取(弃)土、填料改良处理等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充分利用挖方材料,以节约土地。

3.1.6  路基设计

——应控制路基工后沉降量;

——对于软弱地基、路基与桥涵结构物连接处、路基填挖交界处、高路堤、陡坡路堤等,应采取综合措施,防治路基不均匀变形,满足路面的要求。

3.1.7  路基设计

——应充分考虑水和冰冻对路基性能的影响;

——设置完善的防排水系统或防冻害设施,以及必要的路基防护工程,防治路基病害。

3.1.8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高填方路基、陡坡路堤和挖方高边坡路基

——应采用动态设计法,动态设计必须以完整的施工设计图为基础,适用于路基施工阶段。

参考文献

[1]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