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国家标准委1月16日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向社会公示。新标准对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严格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主要用于“短途代步”功能,并要求全文强制执行。[1]
“人们经常将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混淆,二者的使用范围和路权规则完全不同。”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说,二者主要通过速度、重量、动力性能等指标来界定。前者属于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严格限制。后者属于机动车,需要驾驶资质、车辆号牌等。“最核心的是明确电动自行车用于‘短途代步’。
高延敏表示,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新标准坚守安全的底线,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产品机械安全、行驶安全、电气安全、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
为什么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增加了五公里,上限是25km/h?《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工作组组长、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陈大纪解释:“这也是考虑了一些群众出行的要求,出行的范围可能越来越远,要求办事的效率越来越高了,在考虑安全性的基础上适当地进行了一些放宽,也借鉴了欧盟现在是25km/h,日本现在是24km/h。”[2]
只有具备脚踏车功能才能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这又是出于怎样的考虑?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陈大纪介绍:“脚踏骑行功能不是新增的,电动自行车说到底还是自行车,自行车要求具备有人力骑行的功能,必须要有脚踏功能。”
以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来衡量,大街上跑的“超标车”数量非常可观。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举例说:“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现行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
据测算,目前全社会保有的约2亿辆电动自行车中有60%-70%不符合新标准。对于已经购买了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高延敏表示,各地政府将制定妥善的解决办法。“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为了做好相关标准的衔接,工信部正在牵头修订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符合该标准的将纳入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进行管理。”
[1] 告别“任性”,电动自行车将迎新国标 http://xh.xhby.net/mp3/pc/c/201801/17/c432958.html
[2] 电动自行车强制标准出台 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 http://china.cnr.cn/yaowen/20180117/t20180117_5241016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