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目的与要求
3.1.1 初步设计阶段的目的是基本确定设计方案。必须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设合同的要求,拟定修建原则,选定设计方案、拟定施工方案,计算工程数量及主要材料数量,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文字说明及图表资料。经审查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则为订购主要材料、机具、设备,安排重大科研试验项目,联系征用土地、拆迁,进行施工准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等的依据。
采用三阶段设计时,经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编制技术设计文件的依据。
3.1.2 初步设计在选定方案时,应对路线的走向、控制点和方案进行现场核查,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及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基本落实路线布设方案。对建设条件复杂地段的路线、路基、路面、特大桥、大桥、特长及长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设施,一般应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同深度、同精度的测设工作和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
3.1.3 初步设计应:
1 选定路线设计方案,基本确定路线位置。
2 基本查明沿线地质、水文、气候、地震、矿产、文物等情况。
3 基本查明沿线筑路材料的质量、储量、供应量及运输条件,并进行原材料、混合料的试验。
4 基本确定路基标准横断面和高填深挖路基、特殊路基的设计方案及沿线路基取土、弃土方案。
5 基本确定排水系统与支挡、防护工程的方案、位置、长度、结构形式和尺寸。
6 基本确定路面设计方案、路面结构类型及主要尺寸。
7 基本确定特大、大、中桥桥位,设计方案、结构类型及主要尺寸。
8 基本确定小桥、涵洞等的位置、结构类型及主要尺寸。
9 基本确定隧道位置、设计方案、结构类型及主要尺寸。
10 基本确定路线交叉的位置、形式、结构类型及主要尺寸。
11 基本确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各项工程的位置、形式、类型及主要尺寸。
12 基本确定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
13 基本确定环境保护措施与景观设计方案。
14 基本确定改路改渠等其他工程的位置、结构形式及主要尺寸。
15 基本确定占用土地、拆迁建筑物及管线等设施的数量。
16 提出需要试验、研究的项目。
17 初步拟定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
18 论证确定分期修建的工程实施方案。
19 计算各项工程数量。
20 计算人工及主要材料、机具、设备的数量。
21 编制设计概算。
3.2 组成与内容
3.2.1 初步设计文件由下列十二篇和附件组成。
第一篇 总体设计
第二篇 路线
第三篇 路基、路面
第四篇 桥梁、涵洞
第五篇 隧道
第六篇 路线交叉
第七篇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第八篇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第九篇 其他工程
第十篇 筑路材料
第十一篇 施工方案
第十二篇 设计概算
附 件 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