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1811日起施行。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同时废止。《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1]

前言

根据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11115号“关于下达2011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项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作为主编单位主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的修订工作。[2]

本细则是对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的全面修订。经批准后以《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颁布实施。

本次修订紧密结合了我国公路运营环境的特征和发展趋势,以及各等级公路的功能和技术条件、交通条件、地形条件,全面总结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自20069月实施以来国内相关科研、设计成果,吸收、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标准规范,对关键技术问题开展了专项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以及公路设计、科研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査定稿。

本细则由总则、设计代号、总体设计、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和栏杆、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防落网、防眩设施、避险车道、其他交通安全设施12章和4个附录组成。

本细则与原细则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调整了各章节的编排顺序,突出了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功能。

2. 增加了“总体设计”一章,强化了与土建工程、公路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细化了设置标准和结构设计标准。

3. “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两章强调了原则性内容,突出了其作为交通安全设施的作用。

4. 将隧道入、出口作为独立的设计单元,综合考虑交通标志、标线和护栏的设置。

5. 与《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相一致,将护栏的“防撞等级”调整为“防护等级”,并增加了护栏的防护等级;对路侧护栏的设置条件和防护等级的确定更加具体化,以增加可操作性;细化了各类桥梁护栏的构造要求,系统提出了桥梁护栏试件的设计方法;对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提出了防护性能的要求;新增了“缓冲设施”的内容;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各类常用护栏形式的结构示例;提出了适应于现场设置条件的护栏结构变更方法。

6. 将原“轮廓标”一章恢复为“视线诱导设施”,涵盖范围适当扩大,以加强隧道等特殊路段的边缘指示。

7. 隔离栅的高度、网格规格根据不同地区隔离对象的特征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了设置“活动门”的规定。

8. 防落网的范围扩大到防落物网和防落石网两类。

9. 新增“避险车道”一章,对避险车道的设置位置、构造组成、平纵线形、长度、铺装材料、附属设施的设计进行了规定。

10. 新增“其他交通安全设施”一章,对防风栅、防雪栅、积雪标杆、限高架、减速丘和凸面镜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原则和规模进行了规定。

本细则由刘会学负责起草第1章,唐琤琤负责起草第2章,刘会学、贾宁、马亮、王伟负责起草第3章,赵妮娜负责起草第4章,宋玉才、候德藻负责起草第5章,唐琤琤、刘会学、黄晨、李勇、葛书芳、张绍理、高水德负责起草第6章,宋玉才、孙斌负責起草第7章,孙智勇负责起草第8章,宋玉才、张华负责起草第9章,葛书芳负责起草第10章,吴京梅负责起草第11章,张巍汉负责起草第12章,宋玉才负责起草附录A,刘会学负责起草附录B和附录D,刘会学、唐琤琤、邰永刚、邓宝、郑昊负责起草附录C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路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编:刘会学

参考文献

[1]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的公告 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glj/201711/t20171127_2941744.html

[2]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